东方博艺国际星学苑
加盟宜昌艺术培训合同
甲 方(授权人):东方博艺国际星学苑
乙 方(被授权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共享资源、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共同努力拓展业务,以达到双赢之目的。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加盟区域
乙方加盟区域为: 。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及履行相关义务
1、有志于发展少儿艺术教育培训事业,认同甲方的办学理念、经营模式等。
2、愿意长期从事少儿艺术教育培训事业及与少儿艺术培训延伸服务的学校(含筹建机构)。
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学场地。
4、加盟后,乙方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其债权、债务和税务与甲方无关。乙方独立承担自己培训中心的所有学生、老师及其所有人员(财产)的安全责任。乙方员工只受雇于乙方,甲方不对乙方的员工(学员)承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对外做出代表甲方的任何承诺。
6、乙方要确保其开设的项目完全遵照甲方所规定的统一标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者有损甲方利益、声誉(形象)的事宜。乙方有维护甲方形象、名誉不受损害的义务。
7、乙方定期向甲方如实详细汇报加盟校的工作进度等情况,以确保甲方随时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
8、乙方要认真履行加盟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9、该合同只适用于与甲方签署并正常履行协议后的乙方,而乙方不得将此协议转让、出售或交换。
10、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模式为:首次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元。以后每年向甲方缴纳综合管理费 元。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甲方必须认真逐一落实《东方博艺国际星学苑加盟细则》中第五条“对加盟校的后期扶持”中的6款规定具体内容。
1、品牌资源:东方博艺国际星学苑的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体系、统一运作模式、统一宣传模式等。
2、项目资源:甲方将为乙方学员每年提供国家官方权威考级渠道。甲方将为乙方学员每年提供一次国家官方主办的大型赛事渠道。
3、人力资源: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科目的师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或者接受培训的教师)自理。
4、管理模式:甲方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前台管理及教务管理办法,规范并完善加盟校合作伙伴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使其更具号召性、权威性、系统性、科学性。
5、策划支持:协助乙方做好招生宣传、大型活动等策划工作,并督促乙方实施策划方案的运作落实。
6、区域保护:甲方为乙方提供 公里的区域保护。甲方将细分全国各地市场,保证加盟机构在签订合同范围内仅此一家,以确保该加盟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及利润。
7、网站及其他资源支持:甲方东方博艺网站将宣传乙方,并发布乙方关于学校简介、办学特色、办学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特色服务在内的最新信息。
8、信息支持:甲方将定期收集的国内外教育培训市场信息,经过综合分析后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随时掌握国内教育培训行业的流行动态、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最新资讯等。
第四条 加盟校区权属
1、加盟后,校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是做业务性的指导、策划而已。
2、乙方营业所得全部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支付甲方的加盟费和以后每年的综合管理费。
3、乙方加盟甲方,双方即为合作伙伴,甲方除了给乙方必要的支持外,乙方也必须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除立即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加盟合同上的所有承诺以外,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加盟冠名
乙方加盟甲方后,其名称可冠以《东方博艺国际星学苑xxx加盟校》。
第六条 合同期限和合同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有关事宜。在工作上,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无需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手机号: 乙方手机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鄂公网安备 42050602000252号